“征信”一词源于《左传•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
现代金融体系的运转,离不开信用生态的支撑。征信作为信用生态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在数据与应用之间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
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征信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一是防范信用风险。征信降低了交易中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交易风险,从而起到风险判断和揭示的作用;二是扩大信用交易。征信解决了制约信用交易的瓶颈问题,促成信用交易的达成,促进金融信用产品和商业信用产品的创新,有效扩大信用交易的范围和方式,带动信用经济规模的扩张;三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通过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收集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拓宽了交易空间,提高了经济主体的运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征信业有助于遏制不良信用行为的发生,使守信者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
一、中国征信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
我国征信业的发展,自1932 年第一家征信机构——“中华征信所”诞生算起,已经有了八十多年的历史。但其真正得到发展,还是从改革开放开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内信用交易的发展和扩大、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对外经济交往的增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征信业得到迅速发展。
(一)市场经济和信用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商业领域征信的产生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信用经济的发展,信用交易在各种商业交易中的比重逐渐增加,因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交易风险日益严重。为防范信用风险,扩大信用交易规模人民银行同业账户管理办法,由此产生了专门的第三方机构,收集交易过程中的各种信用信息,对外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专业化的征信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又促使商业主体基于信息应用加快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推动了商业信用进一步蓬勃发展。
(二)金融体制改革催生了金融领域征信的产生
征信体系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是获得便利金融服务的必要条件。我国金融领域内的征信体系建设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而产生和发展的。20 世纪90 年代,四大国有银行开始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型,实行市场化运作,客户群体多元化,同时一些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银行陆续设立,加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2003 年以后,国家开始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维护金融稳定,发挥金融在经济中的核心作用。在金融体制改革中,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开始逐步认识到,征信对于防范信用风险、降低融资成本、维护金融稳定和改善金融生态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
(三)对外开放促进了我国征信机构的产生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我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发展格局,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愈来愈频繁。规避外贸风险,了解交易对象信用状况需求日益增加,基于以往对外经贸往来中交易记录基础上的信用信息服务加速了我国早期企业征信机构的产生。与此同时,国际知名征信机构进入我国市场,为我国征信业发展提供了先进成熟的经验和技术,进一步推动了本土化的征信机构与外资征信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了征信业的发展
2007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指明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提出“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2011 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该看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在于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应用。在政务信息方面,依赖于政务信息的公开;在非政务信息方面,主要依靠征信体系的完善。因此,征信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二、中国征信业发展历程
自我国出现最早的一家征信机构到现在,已经有了八十多年的历史。但从改革开放开始人民银行同业账户管理办法,中国征信业才进入了真正的发展阶段。纵观行业历程,大体可将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探索阶段:20 世纪80 年代后期至1995年
20 世纪80 年代后期,为适应企业债券发行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第一家信用评级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级有限公司。同时,为满足涉外商贸往来中的企业征信信息需求,对外经济贸易部计算中心和国际企业征信机构邓白氏公司合作,相互提供中国和外国企业的信用报告。1993 年,专门从事企业征信的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始正式对外提供服务。此后,一批专业信用调查中介机构相继出现,征信业的雏形初步显现。
(二)起步阶段:1996年至2002年
1996 年,人民银行在全国推行企业贷款证制度。1997 年,上海开展企业信贷资信评级。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市进行个人征信试点,1999 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成立,开始从事个人征信与企业征信服务。1999 年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上线运行。2002 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成地、省、总行三级数据库,实现全国联网查询。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等 零壹财经制图
(三)规范阶段:2003年至2014年
2003 年,国务院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职责,批准设立征信管理局。同年,上海、北京、广东等地率先启动区域社会征信业发展试点,一批地方性征信机构设立并得到迅速发展,部分信用评级机构开始开拓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等新的信用服务领域,国际知名信用评级机构先后进入中国市场。2004 年,人民银行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5 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8 年,国务院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职责调整为“管理征信业”并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2011 年牵头单位中增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3 年3 月,《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为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征信业步入了有法可依的轨道。截至2015年末,央行征信中心有效覆盖8.8亿人信息,其中3.8亿人有信贷记录。
2014年,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展的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工作正式开始。我国征信史上第一家拿到企业征信备案资质的机构是中诚信征信(备案号10001),至此企业征信开始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据源点信用方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国内完成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已超过135家,较去年年中的70多家增加了近一倍。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等 零壹财经制图
(四)市场化发展阶段:2015年至今
随着监管和立法机构对征信行业重视程度的提高,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我国征信行业逐渐走上规范化的道路,进入了快速发展期。2015年更是被称为“中国个人征信市场化元年”。这一年里,人民银行、国务院等相继发布了多份指导意见或监指引,首次对个人征信机构的要求进行了细化,为中国征信行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制度保障。2015年1月5日,央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公布了首批获得个人征信试点机构资格的8家机构名单。此举标志着中国个人征信业向市场化、商业化发展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相对于新创生态聚合类征信机构(如芝麻信用),以中诚信为代表的三家老牌征信机构通过征集传统征信数据及部分特色行业或区域数据,一方面采用较为系统、成熟的征信模型和技术,深耕金融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对多元大数据的使用以及创新互联网技术的研究探索,老牌机构们都在以积极开放的态度进行着。
早在2002年,中诚信征信就已经开始以部门形式存在并着手开展征信业务。可以说,中诚信征信在起步上远早于目前市场上的大部分征信机构。而中诚信集团始创于1992年10月8日,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从事信用评级、金融证券咨询和信息服务、征信服务、市场调研等业务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至今已有十余年历史,无论是信用数据的积累还是行业经验的沉淀,都给中诚信征信公司在征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虽然中国的征信业相较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显得很不成熟,各方面都不完善,但随着政策法规的出台,征信业未来将会向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随着我国个人信贷余额的快速增长,未来几年征信市场将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各家征信机构如何在各自发展的同时共同塑造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找到竞合的平衡,将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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