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个朋友A谈到,她的一个朋友B拜托她当公司法定代表人,B去找业务。结果呢?讨债的直接把A扣留在派出所一天,最后经派出所协调出具还款协议才得以脱身。我笑笑说,A你连公司法都没学过就敢去帮人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真是胆大。
其实本律师执业十年以来,遇到不少客户都分不清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那就来好好说说吧。
首先说法人吧。顾名思义,它就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法律上把人分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好理解,根据自然规律生下来的人就叫自然人,会吃饭穿衣、会喜怒哀乐,会生老病死,是符合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的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注意下,它是个组织,并不是现实中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人,只是与自然人具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常见的几种: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营利法人就最常见的就是公司了,非营利法人最常见的就是事业单位,比如学校(公立)、医院(公立),特别法人如居委会、村委会。
再说公司。上面也说了,公司是属于营利法人,也好理解,开公司就是要营利嘛。公司就两种:最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就是各位玩炒股都知道的股份有限公司。这里就着重说一下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简称有限公司,具有人合兼资合的性质,啥意思?就是成立有限公司,既要人员合得来,大家志同道合一起干事。但是光人合得来也不行啊,不能一起吃土啊,大家得一起投钱至少租一个办公室买点办公用品,进点货品开始做买卖吧。有限公司一旦成立,比如起个名字XXX有限公司,从拿到营业执照那天开始,XXX有限公司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了,公司享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对外以公司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这里可能又有人要黑人问号脸了,不是说好了有限公司吗?[what]怎么又承担无限责任?[再见]别急,接下来咱说股东就知道了。
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般为2-50人,当然1个人也可以,那就是一人有限公司,是很特殊的一个形式自然股东人可以分红吗,之后会细说。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股东最大的义务就是出资,以货币、知识产权、房产、动产等只要能折价的都行,劳务和信誉什么的不行,那没人给你估价。几个股东约定各自的出资比例后,就形成了股权比例,就是通常说的A占30%,B占40%,C占30%之类的情况。公司赚钱后就股东一般就按照这个比例分配,当然有约定的应当先从约定,毕竟公司领域属于高度意思自治,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你们怎么玩都行。亏钱呢?对不起,股东不管,为什么???[惊呆]
这就是有限公司“有限”的由来,它指的是股东的有限责任,即股东只对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比如我认缴30万元出资,那么我把30万打到公司账户里面,我这个股东出资就算完成了,之后如果公司营利我按出资30万所占的股份分红。我在认缴期内没给,或者没给足,公司可以找我要这30万,甚至起诉我让我给,但公司对外的债务跟我没关系。如果公司亏了、甚至破产了都不关我股东个人的事,公司欠的钱应由公司这个法律上拟制的人独立承担。
再通俗点吧,打个不怎么恰当的比方。股东就好比公司的器官自然股东人可以分红吗,我出两个“胳膊”,你出两条“腿”,他出“脑袋”和“身子”,就拼凑出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法律上拟制的“人”——公司。它这个“人”对外欠的钱总不能单独找“胳膊”找“腿”要吧。
前面说的一人有限公司就很特殊,有些人就喜欢单干,他就要一个人成立公司。法律说也行,那你就一个人,但你一个人要组成全部,什么总经理、销售、财务你都要当,但又没人监督你,怎么能保证你和公司的钱不混淆,除非你能严于律己管住自己的手跟公私分明。所以呢,法律就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对外承担责任是由公司财产承担,同时股东以个人财产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股东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
最后就是法定代表人了。法定代表人也可以顾名思义,就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公司的代表、负责人,这也很好理解,你去找一个公司办事,大点的公司可能几百号人,你找谁,谁说了算?肯定找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好比香港黑帮电影中的话事人。你们铜锣湾内部怎么整管不着,出了什么事就找你陈浩南。所以说,当法定代表人一定要谨慎,一旦有什么问题肯定都是找法定代表人。按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自然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特别要注意的是,股东可以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不一定就是股东,也可以是外聘的人。
最后再附一张图吧,文字看着费劲,图一目了然[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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