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长是不是公务员,是什么级别,具体要看是什么样性质的银行。
如果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毫无疑问是公务员。中国人民银行俗称央行,是我国主管金融市场的行政机关,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央行行长和行内其他机关人员一样全部使用行政编制,列入公务员范畴管理,级别为正部级。历史上有少部分央行行长由国家领导人兼任,级别高配副国,这是个人级别,与单位无关。也就是说,央行行长作为公务员,其行政级别不出意外与其他部委正职一样都是正部级干部。
除了央行行长,其他行的行长不管是中央层面的,还是地方性银行;不管是总行,还是分行,抑或是支行,行长都不是公务员,而是国企干部。严格意义来说,这些行长都没有行政级别,但因为管理需要,很多银行的行长都纳入了同级或者上级组织部门管理序列,可以通过交流调任等方式,调到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任职,置换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在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社会地位等方面不是公务员,胜似公务员,实际上也有清晰的行政规格认定,规范用语称之为比照设置行政级别。
比如在中央金融企业中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工资,就有八家副部级银行,行长对应设置副部级,由中央统一任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中管干部。这些银行分别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这些副部级银行依据区划下设省分行、地市分行、县区支行,行长行政级别参照同级行政机关设置,分别是正厅级、正处级和正科级。
另外还有很多地方性银行、城商行,行长级别基本对应地方平行的行政事业单位规格。比如省农信社,参照正厅设置,地市农合行比照正处,县区农合行为正科;地市的城商行,比照正处管理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工资,其下属分行相当于总行中层,比照正科设置。而实际上,在处级以下,银行行长的行政级别概念已经不是特别清晰、重要,对他们而言,所谓的级别也没有太大意义。
国内绝大多数国有银行行长作为企业人员,虽然不是公务员,但仍属于体制内,有工作需要可以随时调任地方或部门工作,登记为公务员或事业编。而且,行长因为熟悉经济和金融,出路普遍也比较好,一直以来也是出干部的地方。
比如几大行的行长,可以调任地方担任省长,副行长调任地方担任副省长的案例非常普遍。地方性银行,很多行长也经常调任部门或市县担任重要职务,由企入仕走上高位的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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