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之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
利息可以说是民间借贷的核心,也是推动公民出借资金的动力之源。为了实现民间借贷的价值(即安全回收资金及获取利息),本期将重点探讨利息、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的有关内容。
一、民间借贷之利息
1、利息的幅度限制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未超过年利率24%时,出借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时,超过的部分约定是无效的。此时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对于未支付的,借款人可不支付;约定的年利率大于24%却小于36%时,债务履行完毕后,借款人以利息超过司法保护的幅度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贷款人返还超出部分的利息,通常法院都不予以支持。债务尚未履行完毕时,贷款人可以请求或法院依据职权进行审查,对利率予以调整,并将已支付的超出部分利息抵充借款本金。
至于过高的利率下调多少,法律对此并未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都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年利率24%范围内具体掌握。
2、借款利息能否计入本金
利息可以计入本金,但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借贷双方将第一期的借款本息合并入第二期借款本金后,重新出具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的,如果第一期借款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时,则并入有效;超过部分不可以并入。第二,按前款计算,贷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金与利息之和,不能超过第一次借款本金和以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本息之和。
3、有无利息的认定与口头约定利息
对于有无利息的约定分三种情况。第一种: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无利息。第二种:自然人借款双方当事人就利息有约定,但对利息的具体计算标准约定不一致,应当适用低的利息计算标准。第三种: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双方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如果出借人主张利息。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协议的内容,并依据当地或者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多重因素确定利息。
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约定利息均有效。但问题是,由于口头约定的利息无其他证据证明,仅凭出借人口头陈述尚不能认定存在口头约定利息。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发生后,能够自觉多次有规律的支付给出借人一定本金比例的款项,而该款项又与出借人主张的利息率相吻合,借款双方存在口头约定利息的事实具有高度的盖然性,可认定借款双方达成口头的利息约定。
4、利息能否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我国《合同法》禁止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如果借款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在本金交付给借款人的当天,借款人又将一定数额的资金返还给出借人,认定为”预先扣除利息行为”自无争议。但是对于隔天甚至是几天几十天后的返还资金行为是否属于”预先扣除利息行为”则存在争议。对于此行为依然属于预先扣除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有约定支付利息时间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因此,未在约定或法定支付利息时间返还一定比例本金的属于预先扣除利息行为。
二、民间借贷之逾期利息
1、逾期利息
所谓逾期利息是指给付金钱义务人因迟延履行而应给付债权人一定数额的金钱。逾期利息本质上属于法定利息,也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即使借贷双方没有约定逾期利息,贷款人也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未偿还借款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经催告但是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经过催告后,且贷款人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应该支付逾期利息。因此,当没有约定逾期利息时现在借钱用那个利息最低,逾期利息的成立条件是贷款人主张才能获得支持。若贷款人从未主张逾期利息的,不应计算逾期利息。
2、逾期利息率的幅度
对于借贷双方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率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种,借贷双方仅约定了借款期内的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对逾期利率约定不明。贷款人要求逾期利率参照借款内利率或者上浮的,法院可以支持。至于上浮多少?法律并无规定,但不能超过年利率24%。第二种,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款期限内的利率现在借钱用那个利息最低,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逾期利率约定不明的。贷款人主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法院可予支持。对于上述两种情况,逾期利息的起算点应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
三、民间借贷之违约金
1、约定违约金的效力
所谓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者一定价值的财产。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就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相当于《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的延迟履行违约金,带有一定惩罚性质,目的是督促借款人按时返还借款。实践中多数法院都认可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效力。
2、违约金的幅度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得超过24%的规定,违约金的幅度也应在此限度内。对于过高的违约金,除当事人主动要求法院予以降低外,法院也可以主动审查后予以降低。如果允许当事人任意约定违约金,而法院无权干预。那么借贷双方必然会通过约定过高的违约金,以此规避司法解释要求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4%的规定,实际是为高利贷变相提供合法外衣。
3、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逾期利息
当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逾期利息时。条件成就时,贷款人有权一并向借款人主张违约金及逾期利息。但是这里有个限制条件,是一并主张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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