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眼中的“都挺好”,你看明白了吗?

《都挺好》这部剧相信很多人在近期都听说了,可能你没看过,但它的热度可以说是只增不减,微博连连上热搜,豆瓣持续高评分,造成了一定的反响。而电视剧本身,也抓住了观众的点,反应了许多社会问题,剧情冲突起伏也较大,值得去看。

而在此剧中,也反应了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安琪老师在观看之余就这些问题表达了观点,也为大家献上很多法考干货,一起来看看吧~

一.《都挺好》苏明成投资被骗~可以说是本剧中的商法巅峰!

1.苏明成投资三十万参与周姐组织的实业投资,后来发现是骗局;

2.猜想其大概模式是:几个人集资,参与某个工厂制造项目,其目标是以公司方式进行项目运营;

3.其被骗除了对熟人的盲目信任,还有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的缺失,比如以下几个事项到位了吗?

(1)是否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而非转入周姐个人账户?

(2)是否办理了公司登记,把自己的名字写入股东名册及公司登记信息?如果是周姐代持,有没有找刘律师写一份合格的代持协议?

(3)公司成立后,对于公司财务,有没有委派信得过的人手?

(4)投资前,有没有找律师财务做过尽职调查,核查资产是否有权利瑕疵,厂房是否在公司名下,经营管理者是否具有任职资格,经营管理者是否有失信记录?

你想,如果以上几点做了,小苏被骗概率就不那么大了,丽丽可能也不会离开了。所以,股权投资,是个大事,花点钱找个律师,是值得的。

二.看《都挺好》,苏明玉保卫众诚和蒙总,给老板证明了这真是自己人,老板很感动公司股权激励要不要买,表示要给她新公司10%干股。

1.啥是干股呢?原则上股东出资,持有公司股权,干股就是不用出钱,就给你的股权(难道劳务出资?这不合法啊)

2.如何能够合法合规的设立干股呢?

(1)老板出资,然后股权赠与给明玉;

(2)新设公司,“干股”方象征性的出和十万块,另一方,出1000万,但只有十万计入注册资本,多出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即非对称出资;

(3)你想想,还有没有其他办法?当然前提要合法合规。

三.《都挺好》第28集,蒙太和蒙总斗法,公司上市前闹离婚。不管离婚的事,我们来普法。

1.为什么上市这么值得期待?

首先明确上市公司的稀缺性,中国有上市公司近30年,目前上市公司也只有不到3600家。意味着极其稀缺。上市公司的股票具有超级流通性,因为交易者众多,可以理解为几乎能够随时变现。既稀缺,又有流动性,当然值钱。

一家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流动性差,其价格往往通过净资产,现金流折现来估值。而上市公司的股票,大家按照预期定价,常有靠故事炒概念的情况。试想,你持有一家公司二十亿股股份,没上市钱1块钱一股,没人要。一上市20块一股买不到~发大财了当然,为了防止这些老股东上市圈钱,公司法规定~上市前的老股自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

2.上市前离婚,有什么重大影响~影响太大了。意味着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变动风险,股权不稳定~可能就被证监会否决了~所以怎么说,为了上市,也要忍一忍啊!

四.《都挺好》股东知情权,硬刷两个公司法考点吧!

1.蒙总装病期间,孙副总,和关系户张总以公司财务审计为名发难。

2.江南江北销售公司是众诚集团的分公司,系公司的分支,公司当然可以对其查账,审计。

3.若江南江北销售公司是集团子公司,那就麻烦了,集团作为股东,需要提前向子公司管理层书面请求,并说明有正当目的,否则可以拒绝。

4.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出具财务会计报告。

5.张总说,我作为公司最大股东难道不能代表公司其他股东查账吗?对不起,还真可能做不到。

(1)股份公司股东没有查账权(比如这家公司叫众诚股份)。

法律人眼中的“都挺好”,你看明白了吗?,法律人眼中的“都挺好”,你看明白了吗?,第1张

(2)就说你自己的事,未经其他股东授权,这事和其他股东不搭界。

五.《都挺好》朱丽的歌

苏明成的媳妇朱丽可爱善良,注册会计师,在剧集中工作和感情上都成长明显。

1.注册会计师,和我们律师一样都是专业人士,CPA和司考,是中国两大考试。

2.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都可以登记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特点在于,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企业债务的,由这些捣乱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无辜的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3.其原因在于,律师会计师职业特点专业性强公司股权激励要不要买,独立性强,责任界定明确。卖鱼的卖菜的则没有这一特点。

4.朱丽加油,早点当合伙人。

六.《都挺好》最后一集,苏明玉为了照顾苏大强,决定辞去众诚集团总经理的职位,多年奋斗,来之不易啊。说说总经理的地位吧。

1.其性质,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一把手,负责人,是公司事务执行层面的核心。

2.《公司法》中定义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比如总裁,ceo等需要章程特别定义)。

3.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苏明玉以后有权列席董事会,听上级传达精神。

4.经理可以提名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所以柳青很高兴,明玉以后提名我奥。

5.经理拟定公司管理部门设置方案,提交董事会决定~比如以后江南江北公司要整合,就需要你出方案了。

6.经理制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比如对小蒙总这种新员工的培训轮岗制度。

嗯,总经理很重要的职位。一般公司里,往往会有经理和董事长的两几之争。

七.《都挺好》柳青~职业经理人的压力与野心

1.《都挺好》接近尾声,柳青负责武汉公司时做假账,虚报业绩。苏明玉找他谈话,柳青说,业绩完不成怎么兑现股权分红~小有深意。

2.柳青的身份是职业经理人(叫总经理,ceo什么的,无所谓),是董事会决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获得固定性报酬。但为了对其激励,公司可能会设置股权激励计划(常见的,如公司业绩实现10%复合增长,则授予其多少股票)(划重点,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42条规定,用于激励的股票可以回购)。

3.我们通常说的企业老板,是指公司股东,我就是所有者。公司最终的收益归于股东,高管报酬归于企业成本,说白了,苏明玉和柳青和我一样,也是打工的,只是人家打工层次高很多。

4.认同明玉说的,工作,进步啥的,不能着急。

八.《都挺好》中的职场纠纷~第35集苏明成被开

1.苏明成投资失败后和直接领导周姐呈对抗态势,后来舅舅带全家到单位讨债,苏明成因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及骗钱影响公司声誉被周姐抓到把柄,被开除。

2.这个理由是否会导致其被合法开除,或者说是否构成单位单方以劳动者违法为由单方解除?

取决于两方面:

(1)单位规章制度中是否有,不得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可以解除合同的内容(不能说,打架不对,所以理所当然解除)

(2)如果单位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该规章制度是否经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且已经告知告知员工相关规定。

如果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苏明成同志,地位就有利了~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要求相当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通过仲裁不难实现。

3.当然,如果苏明成和单位仲裁庭见,他以后的职业生涯也堪忧~他大概是做外贸代理方面业务的,也是小行业~其他单位恐怕对接受一名告过原单位的员工还是有所顾虑的。

4.苏明成和周姐矛盾公开化以后,向大领导肖总举报周姐在单位集资,肖总说,我们按规定办。

同样的道理,只要单位规定制度没有明确禁止民间融资,很难因此对周姐进行处分。嗯,有事没事学点劳动法,总会是有用处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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