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手续有哪些
现在大家买的房子基本上都是期房,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之后再交房,那么商品房交房手续有哪些呢?
1、通知:
在交房前,开发商会向购房者发书面的收房通知,通知内容主要是告知业主收房日期及收房时要对房屋进行验收并交接。在长时间的等待之后,业主受到收房通知时,大都心情激动,但是千万不要忘记收房前要先验房。
2、验房:
验房是交房流程中重要的一步,若是没有经过验房就收房,那么就算房屋有重大的质量缺陷,开发商也可以逃避责任。所以现在收房业主也都相当重视这一步骤,他们大都会找到相关的验房公司、监理公司的专业验房人员一起来验房,因为业主毕竟不是专业人员,不了解专业的验房知识。
验房的重要性在于让我们了解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也能避免随后的装修中扯皮问题。验收时要根据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一一核对房屋信息,检测房屋质量,并且不要忘记对配套设施进行检验。除了对房屋的硬件设施进行检验之外,还要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及质检合格证。
3、房屋“两书”:
对于收房有一定了解的人都知道收房一定要备齐“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所销售的商品房的质量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法律效力与合同相同,是对于商品房预售和出售合同的补充。其主要内容包括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以及房屋的地基基础以及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住宅使用说明书》其实相当于产品使用说明书,里面说明了房屋的结构、性能、各组成部分的类型、性能、标准,并且告知房屋在使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在核验了房屋的质量及产权证书等合格之后,应该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换书。若是房屋的质量有瑕疵或是产权证书等不全,业主可以拒签交接书,等到开发生修正补齐之后再签。
交房注意事项
1、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2、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
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