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入幼儿园需要条件和手续如下:
1、幼儿登记时必须出示本地所在镇区户籍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幼儿户口挂靠的,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才列入登记范围。持有购房合同且已全额付清房款的可凭正式发票作登记。填写登记表以当天之前的户口(或房产证)所在地为准,以后户口(或房产证)如有变动,需就读城区幼儿园的幼儿家长,请带上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于每周一到教育局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前。目前在各幼儿园上托班的幼儿,如需就读公办幼儿园小班的,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在坚持“就近入园”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各区域登记情况,结合各园(包括民办园)资源的可容纳度,确定学区范围。首先满足同时具有镇区户籍和房产证,或户口挂靠在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的(同时具有镇区户籍和房产证)幼儿入园。其次在班额和学额尚有空余的情况下,解决持有房产证或持有购房合同且已全额付清房款的幼儿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