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态旅游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1.1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发展开辟了新的融资途径。
据调查,我国平均每个自然保护区建设费用缺口占需求量60%,管理费用每年缺口占需求量的26%。资金投入不足致使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薄弱,缺少与之相适应的科研、交通、通讯等设备,许多保护区只能停留在简单的看护水平上,环境监测、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等自然保护区的基本功能均无法正常发挥。而生态旅游的开发则为自然保护区开辟了新的有效融资渠道,可以为国家增创更多外汇,为保护区筹集更多资金。
1.2带动保护区周边社区的经济发展。
生态旅游的核心目标是把保护自然旅游资源和促进当地社区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传统旅游相比,生态旅游不仅让旅游组织者和旅游者受益,而且让生态旅游者、生态旅游经营者、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当地社区居民等多方受益。自然保护区发展生态旅游可促进地方餐饮服务行业、土特产品市场等得到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此外,我国绝大多数自然保护区内部都有居民定居,“靠山吃山”是他们传统的生存方式,与自然保护相矛盾,且长期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发展生态旅游则可缓解自然保护区与区内和周边居民及当地政府的关系,使直接受益的当地居民积极参与到生态旅游与自然保护工作当中。
1.3有助于增强公众的自然保护意识。
生态旅游不是以牺牲自然生态环境和当地的传统文化为代价,而是生态旅游者、生态旅游经营者和管理者、当地居民等积极参与生态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并将此作为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自然保护区旅游,游客可以暂摆脱城市的喧闹、拥挤,而把自己融于大自然之中;同时,使游客对生态面临的危机具有感性的体验,从而引发他们从人类生存的角度思考环境问题,反省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一种新的心态和角色同自然交往。
1.4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知名度。
通过开展生态旅游,让旅游者亲自游览自然保护区,增强对其了解和认识,发挥扩散效应,加上媒体的宣传作用,让更多人知道自然保护区建立的意义,有助于采取措施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知名度。
2 发展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业的对策
2.1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
1990年在加拿大举行的“90全球可持续发展大会”提出了《旅游持续发展行动战略》、1995年西班牙“可持续旅游发展世界会议”通过的《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可持续旅游发展行动计划》标志着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得到各国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以及旅游者的认可和重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认为:“在维持可持续系统承载力范围内生活的同时改善人类生活的质量--如果一项活动是可持续性的,实际上它可以永远地延续下去。”这实质上要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构成一个有机协调的整体。因而,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过程中,应树立可持续发展思想,充分考证它对其他资源、其他要素及其整个旅游环境的影响;兼顾代内和代际公平原则,对当代人和后代人负起同样的道德义务,为他们能够享受旅游乐趣留下充分的余地。
2.2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业是一个复合交叉型产业,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现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已不能满足其发展要求,应制定《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法》,界定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的战略地位、对策、步骤、目标及各级政府权限职责等,使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从长远利益出发,立足生态环境承受力和旅游资源永续利用,在保护前提下进行适度开发与建设。把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积极探寻旅游业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促进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进。
2.3合理建立各级生态旅游规划。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是利用生态发展旅游、通过旅游保护生态的双向促进的特殊旅游形式,必须进行生态旅游规划。实行生态旅游的自然保护区应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法定程序和条件经批准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严格执行功能分区的规定,对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
在规划阶段应对各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既要考虑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合理布局设施和维护生态平衡等,又要紧密与区域所在地的重点发展项目、相关行业配套,减少实施中的盲目性、局限性和短期性造成的不必要损失。采取有效措施,如预约制、票价调节制、增设配套景点、拓展新旅游景点和增设多类型旅游项目等,将游人分流,减轻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压力,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平衡。
2.4健全资金支撑体系,完善财税支持系统。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业的发展需要资金作为后盾和保障。通过国际组织贷款、政府贷款、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融资和创建境外旅游产业基金融资等多元融资方式,积极利用外资开发专项旅游产品、保护旅游资源;运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手段引导和控制旅游建设项目投资资金流向,促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发展;借鉴国外经验,开辟旅游税和旅游资源税,所得款项专门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旅游意识。
生态旅游开发不应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它要求人们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并要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应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来提高公众的生态旅游意识。首先,对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政府官员、开发商、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认清当前旅游发展趋势,在旅游开发经营中自觉运用生态学原理,推出真正的生态旅游产品,开展生态旅游;其次,提高游客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用生态学原则指导旅游活动;再次,对当地居民和社会公众进行宣传,通过标本、图片、影视、录相及宣传资料普及生态旅游知识,使生态旅游真正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桥梁,促进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