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停交后能贷款买房吗
如今对于在北京跳槽找工作的人来说,很容易遇到下一家公司不给员工交公积金的情况,那么这就意味着公积金面临停交的情况,所以就比较想知道,北京公积金停交后能贷款买房吗?这个问题。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公积金停交后不能贷款买房,公积金停交后将不满足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的条件。如果借款申请人想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北京无自有住房如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有两种: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1.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2.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5.租房提取】,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界面。
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显示用户基本信息,选择【租房类型】为“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婚姻状况”如为已婚或离婚、且可通过市民政校验的,自动导入婚姻信息;如无法校验,需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影像;如未婚,可依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系统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可点击【添加新卡】,选择需要添加的“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确认添加】,添加成功后,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即可。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
在“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选择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周期默认为3个月,系统反显“约定下次支付日期”。
核实提交信息无误后,可点击【提交】。在提交成功页面,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3.查看进度
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每3个月将4500元(若住房公积金余额不满4500元的,以余额扣除10元的剩余金额为准)自动转入申请人首次支付成功的公积金用卡账户中。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1.提供材料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
2.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