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员工档案工作是人事工作的一部分,为加强员工档案管理,更好地适应公司人事工作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工作的任务
(一) 保管员工档案;
(二) 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 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四) 通过档案熟悉员工,为人事工作提供情况;
(五) 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档案材料的内容
(一) 入职履历
1、 应聘人员登记表;
2、 面试评估表;
3、 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 学历证书复印件;
5、 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6、 体检表;
7、 无犯罪纪录证明(安防人员);
8、 担保书(财务人员);
9、 离职证明;
10、照片。
(二) 转正、晋级、异动资料
1、 转正申请书、转正审批表,转正答辩(主管级以上员工),转正试题(安防、客服、工程等普通员工);
2、 晋级/晋职审批表;
3、 调岗/异动审批表;
(三) 劳动合同、协议
1、 劳动合同;
2、 保密协议;
(四) 党关系
1、 入党志愿书;
2、 心得体会、思想汇报材料;
3、 政审、背景调查材料。
(五) 先进个人、表彰、获奖、记功
1、 先进员工;
2、 通报表扬、表彰;
3、 记功、任免。
(六) 社会团体资料
1、 人大代表;
2、 行业专家。
(七) 工伤、仲裁
1、 工伤鉴定;
2、 仲裁、法院判决材料。
(八) 处分、违纪处罚材料
1、 通报批评;
2、 违纪处罚材料。
第四条 档案的管理:员工档案按照管理(任免)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一) 各服务中心人事专员、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事权限下放员工的档案管理;
(二) 公司人事负责所属权限员工的档案管理;
(三) 公司人事负责代管有特殊情况的员工档案(挂靠、岗位承包)。
第五条 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一)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和档案缺少材料的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收集或要求员工填写,并将材料补充归档。有关部门和员工个人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必要材料,档案管理人员对归档材料应及时登记。
(二) 凡归档的材料,均应认真鉴别档案整理员要会电脑吗,材料应详实、完整,用钢笔或签字笔誊写,本人签字后生效。
(三) 整理员工档案必须分类明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第六条 档案的保管与期限
(一) 员工档案设专员保管。
(二) 员工档案应存文件柜并落锁。档案室必须坚固适用,具有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这些安全设施,保证完好。
(三) 对保管的档案要逐一登记造册、编号,每年要全面检查一次,发现缺少,及时查找。
(四) 档案移交要填写移交清单,交接双方应共同清点并签字留据。
(五) 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造成泄密或其他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六) 员工辞职、辞退档案保管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 档案的查阅和借用
(一) 外单位前来查阅员工档案需凭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公检法系统的组织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二) 公司部门领导、纪检及监察职能人员查阅档案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三) 档案管理专员应根据公司领导批示提供有关材料。
(四) 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要按期归还。
(五) 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六)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拆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或泄露档案内容,违犯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八条 档案工作人员守则
(一)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劳动人事政策、档案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档案整理员要会电脑吗,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为人事工作服务。
(三) 保护档案安全,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严禁在档案室用火、吸烟或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四)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泄露档案内容,对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应严加劝阻。
(五) 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定制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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