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奖罚制度怎么写 工程施工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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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施工人员的权益,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中达咨询就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和大家说明一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全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安全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了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使同宝煤业工业广场局部采空区治理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面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搞好安全这项工作。我们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使整个工地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处罚条例第二章安全保护第二条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不扣安全帽带罚款50元。第三条非钻机人员登高2米以上(含2米)在塔架上施工罚款50元。第四条非钻机操作人员,严禁靠近钻机机械,违反经劝阻无效者罚款50元。第五条搅拌池口要有防护措施,对无防护措施的地方,每发现一处对搞专职安全的班组(领导安排班组)罚款50元。第六条钻机防护盖板、搅拌池安全网等其它防护措施不得私自拆除,如因施工要求必须拆除的,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总包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拆除。违者罚款200元。第三章文明施工第七条现场道路要及时清扫,否则罚款100元。第八条衣服不整,赤膊上岗罚款50元。第九条穿高跟鞋、裙子、拖鞋或光脚上班者罚款50元。第十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当天没有清理的罚款100元。第十一条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大便罚款500元,小便罚款100元。第十二条材料没有按规定地点堆放或堆放不整齐罚款50-100元。第四章安全行为第十三条登高作业时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罚款200元。第十四条酒后上岗作业一般工种罚款100元,特殊工种罚款200元。第十五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擅自上岗罚款100元。第十六条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罚款100元。第十七条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擅自上岗者罚款100元。第十八条安全警告标志不得拆除或随意移位,未经同意发现有人拆除或移位罚款100元。第十九条不接受安全教育的罚款100元。第二十条不交安全活动记录的罚款100元。第二十一条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带人参观现场、拍照、摄影的当事人罚款500元。第二十二条安全员对违章违纪者依法进行处罚,对不服从教育者罚款200元,对威胁执法人员的罚款500元,并请退场。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如有违反罚款100元。第二十四条施工期间打闹,态度不认真的,罚款50-100元。第五章消防安全第二十五条施工需要动火的,应在保卫处**动火证,在动火作业点必须有监护人和消防器材,否则罚款100元。第二十六条严禁挪用现场任何消防器材,违者各罚款100元。第二十七条在现场吸烟罚款30元,钻机附近20m范围内吸烟一次罚款200元。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所属施工队一次500元。材料仓库或其它禁火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100元。第六章成品保护第二十八条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对已完成钻孔都具有保护义务和权利,发现故意破坏钻孔孔口管,注浆管的情形,每次给予当事人200罚款,并赔偿损失,扣除所属施工队500/一次。直接清除出场。第二十九条在施工中破坏成品或其它物品罚100元,如发现属故意破坏行为罚款200元,并赔偿损失。第三十条未经许可私自挪用总包或其它单位材料罚款200元,并赔偿材料费。第七章施工用电第三十一条电箱、开关箱内配件缺少漏电开关不灵等一系列违章用电行为罚款200元。第三十二条施工机具没有按规定规范要求进行安装、操作的罚款200元。第三十三条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箱四线制式电缆否则罚款300元。第三十四条现场用电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的用电模式,否则罚款100元。第三十五条现场夜间照明要确保,尤其是夜间钻机钻孔、搅拌站注浆,否则罚款100元。第八章补充事项第三十六条如发现以上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或现象,视情况而定,给予100元以上罚款。第三十七条请有关人员认真审阅以上条款,共同搞好同宝煤业广场局部采空区治理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双标化环境。奖励条例第三十八条项目将在每季度对班组及个人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的评比。对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方面表现出色的钻机班组和注浆班组给予200元的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100的奖励。第三十九条项目部对每个管理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对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上有过突出表现的将给予100元的奖励。第四十条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举报的个人给予50-1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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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工程质量下列影响主体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缺陷的问题,责令停工返工外并处罚:1现浇模板支撑不牢,顶住或满堂架坍塌下沉、撑帮变形、跑浆漏浆、拆模后柱、梁出现弯曲、歪扭、轴线位移和断面尺寸偏差超过允许规定;接渣处错台不顺,夹渣不实;罚款:200元/次2现浇模板局部厚度不够,表面不平积水,罚款300元/处。3不按规定留置试块或弄虚作假,罚款100元/次。4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及水电管材等主要材料与设计图纸、合同要求不符;现场拌制砂浆、混凝土不安配合比兑料;施工故意减料;罚款500元/次。5混凝土缺陷未经甲方和监理人员同意,擅自修补的,罚款300元/次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隐藏的,罚款300元/次。7钢筋主筋移位,间距与设计不符,下料长度与搭接长度不够;柱、梁、箍筋加密不安设计和规定要求;钢筋捆扎不牢,应绑未绑;保护层偏大偏小,马蹬,垫块数量少,拆模楼筋;板负筋踩踏严重;罚款300元/处8混凝土蜂窝,马面,空洞,漏筋超过允许规定;少贫混凝土表面出现开裂振捣不实,漏震过震;接错处理不好,留档方法不当;浇水或覆盖养护不及时;罚款400元/处9粘土砖或混凝土加气砌块干砖上墙、顶头灰缝不实;墙体拉结筋遗漏或不按规定放置;罚款200元/次10预留空洞、预埋件,预埋套管遗漏,错位,破损或不按规定施工,罚款100元/次施工管理1、项目经理不靠工地或无故缺勤罚款200元。2、夜晚加班无带班领导(或技术员)、相关工种不设专人现场值班的罚款200元。3、工程不能如期竣工每延误一天处以万分之一款。4、工程出现梁、板断裂、墙体裂缝等重大质量事故或永久性质量缺陷,施工出现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处5000元罚款,施工安全5、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不及帽带,每人次罚款50元,另处安全员和工种负责人个50元。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60元,并处安全员和工钟负责人个50元。7安全网和脚手架不按规定要求设置或设置不及时、不闭合;不按规定搭设安全通道,每次罚款300元。8施工用电不按照安全规定,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每次每处罚款400元。9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或操作工疲劳作业,每处罚款500元以上罚款一旦发生,乙方必须在每次例会时交纳到工程监理部,由监理部设专帐统一管理,全部用于工程奖励。拒不缴纳罚款者,由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工程奖励对工程质量好、进度快、无安全事故地工种给予奖励。奖励对象和金额,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共同检查评分确定,并按实际发生,在工地例会时当场兑现。本制度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促进工地加强管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处,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施工氛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进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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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施工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广大职工安全施工的积极性,在电力施工生产做到奖罚分明,依据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贯彻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在安全施工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对实现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分公司、厂给予奖励。对发生严重事故的分公司、厂,对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条 根据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省局要求,公司从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中提取1%,建立安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由安监部门掌握使用并负责考核,同时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

第四条 安全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分为安全风险抵押奖、安全施工特殊贡献奖和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奖;处罚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事故单位及事故单位有关领导、事故责任者,公司有关领导及专业部门(人员)等。

第五条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及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发生的机械设备、人身、交通、火灾等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向公司报告,坚持从严考核。如发现隐瞒虚报者,除追回安全奖金外,视情节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加倍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二章 奖励形式

第六条 安全风险抵押奖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以各基层单位、处室为单位,按人员在安全施工中的不同职责、责任、岗位,交纳不同金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押金以年为期限。年内不发生抵押金规定事故,抵押金除全部返还,并按抵押金的20%至30%予以奖励。抵押期内如发生规定的事故,按规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安全抵押金,具体执行参照《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和安全教育激励机制实施细则》。

第七条 安全施工特殊贡献奖

⒈奖励条件

⑴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⑵积极主动查找和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发生各类重大事故,使国家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⑶对发生事故后能积极救援和自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⒉奖励标准

⑴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奖励3000—10000元。

⑵避免人身死亡事故奖励2000—6000元。

⑶避免人身重伤、机械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奖励 1000—3000元。

⑷反习惯性违章,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突出贡献事迹者奖励300—1000元。

⒊呈报形式

各基层单位将应获奖励人员及对安全施工有特殊贡献人员,以书面形式形成事迹材料,上报公司专业部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八条 安全管理目标奖

⒈奖励条件

⑴全年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含生产、非生产)。

⑵全年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⑶全年未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⑷安全施工局面稳定、未发生触电、高处坠落、跑线、倒杆塔等事故。

⑸职工培训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隐患整改率达100%

⑹各项事故率不超出公司下达的指标。

⒉奖励标准

⑴对完成上述各项安全目标的分公司(项目部),由公司年终考核一次性奖励。

⑵考核等级的划分及金额确定:

根据年度的施工任务,各单位所完成的任务产值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考核表》、《公司双文明考核》安全管理方面的分值与每次安全检查的掌握情况产生综合分值,共分为三个等级。

综合分在90分以上,人均奖励200元;

80分—89分,人均奖励150元;

70分—79分,人均奖励100元。

⑶奖励金额的核算方式:

安全奖励金额=全年获取的综合分值所在等级的奖励金额×受奖人数,受奖人数以参加安全风险抵押的人数为准,综合分值70分以下不得奖。

第三章 处 罚

第九条 发生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按国家劳动部门及省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3—5万元

⒉扣除事故单位的全部承包兑现奖,扣除全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若发生重复死亡事故,加倍进行处罚。

⒊取消本单位及党、政、工领导年内所有评先资格。

⒋对事故责任者及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罚。

⑴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处分,并罚款1000元,下岗。

⑵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一年,并罚款500—800元,下岗一年。

⑶对事故单位领导和直接领导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一年,安全管理不到位者予以免职。

⑷对事故单位的其他领导视情节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并罚款200—500元。

⒌对公司相关人员的处罚

⑴公司主管工程的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主管处室人员各下浮一级技能工资三个月。

⑵公司第一安全责任者,主管领导由上级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万元。扣除事故单位年终承包兑现奖的50%,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

⒉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罚款300—1000元,下岗三个月。

⒊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200—500元,下岗学习一个月。

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200--500元。

⒌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100--200元。

第十二条 发生轻伤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2000元,根据事故情节性质扣除事故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10%--20%。

⒉对事故主要责任者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100--300元。

⒊对其他事故责任者、单位领导,根据情节、责任给予50--200元罚款。

第十三条 非生产死亡事故

⒈对事故单位罚款1--2万元。

⒉对事故责任者、单位领导参照人身伤亡事故标准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发生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⒈对发生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除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同时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⒉对酒后驾车者,吊销准驾证;酒后开车肇事者一律开除,解除劳动合同;无省局准驾证驾车,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 对违章造成事故的处理

⒈职工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重伤、轻伤),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对事故责任者罚赔伤者医疗费用额度的10%。

⒉职工因违章作业死亡,企业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及《吉林省企业职工因工死亡待遇》执行,不再承担死者家属提出的超出规定的其他要求。

⒊职工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必须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中有关事故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国务院、劳动部的有关法规和电力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上述奖惩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事故,一经查实,加倍、加重处罚。

第十八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隧道施工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项目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项目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相关管理人员检查要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对所属所有工区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中依据本规定进行奖罚。

第三条、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等,视情节严重,触及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第四条、所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除对其相关责任人、单位进行处罚外,各工区对检查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查。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对安质部的奖罚均有申辩权,对奖罚不服的,有权向上级领导申诉。

管理条、例如下:

1、安全管理

1.1新进场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对相应工区进行处罚2000元,对人员培训的组织部门(办公室)主管,给予200元/次的罚款,并要求立即整改。在整改期限内,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给予工区主任500元罚款;工区领导强行安排者,给予安排领导1000元罚款。

1.2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对工区主任处罚200元/人次,对工区处罚2000元。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3安装、拆除工程无经专项施工方案、无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未签字(以书面方案为据)。对土木总工处罚100/次,工区处罚200元/次。

1.4塔吊、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对工区机械总工处罚200元,工区罚款500元。

1.5月度安全学习人数或时数不足的,有代签名或弄虚作假的,班前安全活动次数不足的(均以记录为据)。对工区罚款200元

1.6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对工区罚款200元

1.7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对工区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1.8不张贴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对工区罚款100元

1.9安全管理资料不使用规定表格的。罚款100元(按缺表数)

1.10无故不参加每周安全活动或者班组不组织安全活动的,给予工区安质部处罚200元

1.11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工区主任罚款500元/人次

1.12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给予工区主任200-1000元罚款。

2、隧道施工安全

2.1洞内文明施工管理,管线电缆悬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道路有积水、淤泥,水沟不畅通的;材料、设备、机具未挂责任牌,摆放混乱的。给予工区罚款200元。

2.2隧道施工步距超标,不符合铁道部规定的要求,给予工区3000元/次的罚款,并责令停止掌子面施工。

2.3超前地质预报不连续的;监控量测不认真,频次不够,布点数量不足的,每发现一项给予工区罚款500元。

2.4隧道内移动变电站未按要求安置安全栅栏的;未配置灭火器材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一处给予工区罚款300元。

2.5有突泥、突水危险的作业面未执行超前地质预报或“先探后掘”探放水制度的;有瓦斯突出危险未采取防突措施进行预测预报打超前探孔的。每一项给予工区罚款2000元。造成施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6隧道预埋构件的位置、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发现一处给予1000元罚款。

2.7在隧道开挖过程中按照设计轮廓线开挖,对于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出现超挖和欠挖现象的现象,根据面积情况给予工区1000~2000元罚款,并重新处理。临时支护不符合施工组织要求的,出现空顶、空帮作业每处给予工区1000元罚款。

2.8隧道衬砌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衬砌完毕后混凝土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如有漏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轮廓线变形的现象,罚款1000-3000元,对于衬砌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0元,并处以返工处理。混凝土质量要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脱模、养护等工序符合质量要求,如有不符合的罚款1000~3000元;混凝土搅拌过程控制不严或混凝土各类试件制作、养护不规范的,罚款500~1000;材料更换后未调整配合比的,罚款500~2000元。

3、机械安全

3.1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工区处罚100元

3.1.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3.1.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1.3园盘锯(锯木机)无锯尾刀,无面板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

3.1.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3.2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工区处罚300元

3.2.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3.2.2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人、司机无证上岗的。

3.2.3塔吊安装好后,无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合格证为依据)给予工区处罚200元

4、电气安全

4.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每处对工区罚款1000元

4.2不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的;给予工区处罚200元

4.3电气设备或设施的带电部份不按规定采取屏护措施;给予工区每处罚款100元

4.4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或未经验算违章作用铜线作保险金丝;每处给予工区罚款50元/点

4.5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每处给予工区罚款50元

4.6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违反一机一闸规定的,铁制箱无接零(接地)保护的,电制箱卧放在地面的;给予工区罚款50元/处

4.7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的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柱无护罩;给予工区罚款30元/处

4.8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给予工区罚款50元/处

4.9无三级防漏电保护或不匹配、不灵的(欠一级罚一级),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4.10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的;(备用品也算杂物)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5、脚手架工程

5.1脚手架无未高于施工面(点)1.2米的;每10延长米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2脚手架无搭设方案或未经审批,现场改变方案后无**报批变更手续的;给予工区罚款1000元

5.3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如与建筑物锚固不牢、立杆太小,横杆间距过大、平桥不安全等),或不按经审批的搭设方案搭设的;每层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4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斜档板的(如档板用纤维布或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网代替竹、木、钢板等);每处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5钢管构件的联接不用扣件联结;每处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5.6竹、木脚手架的竹笏使用和杆件联结不符合《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每个联结处给予工区罚款10元

6、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6.1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侧无安全防护设施;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6.2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米的护栏;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6.3上下交叉作业时无隔离防护设施;给予工区罚款100元/处

6.4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含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绝缘鞋、防护面具等)。工地不按规定提供个人防护品给施工人员使用的,每发现一人给予处罚500元/人次,给予给予现场副经理罚款300元/人次,对重大检查发现违章给予工区加大10倍的处罚。

7、钻、挖孔桩工程

7.1桩孔深度超过5米而无下列安全设施的,给予工区罚款300元/项。

7.1.1机械通风装置;

7.1.2防落物伤人的半圆平护钢板(网);

7.1.3操作人员上下楼梯;

7.1.4井内照明不使用12伏安全电压;

7.1.5缺氧、毒气检测措施及设备。

7.2暂停施工的桩孔口无防疬盖板;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7.3第一节孔圈护壁高出现场地面少于15厘米;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7.4吊桶的吊钩没有防滑脱装置;给予工区罚款100元。

7.5挖孔桩施工时没有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给予工区罚款1000元。

8、火工品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追查认定,处罚责任工区5000~10000元。

8.1火工品管理炸药、雷管未做到分装、分运的;洞内作业现场炸药、雷管乱丢、乱放无人监管的;剩余炸药、雷管未及时退库或不落实领退制度的;工区未按要求配备库管人员的;外来人员进库未进行登记的。

8.2放炮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验炮制度的;放炮员未做到起爆器随身携带或转交他人保管的。

8.3装药或者炸药看守人员抽烟的。

8.4隧道施工存在边打眼边装药现象。如重复出现罚款加倍,如出现多次罚款无效的,建议更换工区现场副主任。

9、其他

9.1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无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给予工区罚款200元/个。

9.2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火距离小于10米,氧气、乙炔距离小于5米,用液化气罐替代乙炔瓶的;给予工区罚款200元/个。

9.3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如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坠物伤人等到);给予工区罚款50元/个。

9.4现场文明施工缺少五牌一图的,少一块牌子给予工区罚款300元。

9.5工区每发生一起安全施工即死亡一人或者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给予工区罚款40000元,给予工区主任罚款5000元,给予工区书记、副经理、安全总监、机械总工、土木总工、工会主席罚款3000元。同时接收股份公司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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