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年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的截止出生年月日原则上为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初中一年级学生的截止出生年月日原则上为当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
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各区按照本地区教育资源配置及学位供给情况,坚持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片区范围。
实行多校划片的,应确保每所小学、中学服务范围内所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安排在片区学校就读。
实行单校划片的,应当首先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名单,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三、严格控制跨区择校
非起始年级严禁跨区域组织或变相组织考试选拔性学习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竞赛活动,严禁将各类竞赛成绩与中小学会考和升学挂钩,严防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等名义替代义务教育阶段教学。
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规定,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或以各类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依据。
五、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落实《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管理的通知》要求。
六、"人户一致"优先保障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参加我市积分入户,申请办理我市公租房。
七、"双证齐全"方可报名
家长须提供孩子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八、"人户分离"需谨慎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的,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