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哪些证件可以积分? 居住证、社保和学历证书都可以加分。
居住证 持有本市户籍,在沪合法稳定居住的,且持证人及其配偶均符合《上海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上海市临时住宿登记凭证》。
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住宿登记凭证》的,每满1年积2分(总分为10分),每年最多积8分,达到规定分值后予以确认。
申请人须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其共同居住人取得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临时住宿登记凭证》,可参照执行。
社保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等于或高于上年度所在区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按月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非从业居民,可以申请积分。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等于或高于上年度所在区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按月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的非从业居民,可以在该指标项下申请积分。
累计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2个月积2分,每年最多积8分。
养老保险: 累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0周岁的,每满1年加0.5个百分点的养老保障调节金;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每满1年加0.2个百分点。
医疗保险: 累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0周岁的,每满1年加0.5个百分点的医保调节金;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每满1年加0.2个百分点。